中心校地震应急预案为了增强全镇各学校应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处置能力,明确各学校防震救灾工作职责,努力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编制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1、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中心校在教育局统筹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做好事件处置、指导和督促工作。中心校成立抗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幼儿园和民办学校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各中小学校在中心校统筹领导下,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防震减灾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抗震减灾工作小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制定应急预案,完善保障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协作。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必须完善工作小组内部的分工协作,做到群防群控,同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因素迅速启动相应预案,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各种损失。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