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防治中心医疗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有效防范医疗安全隐患,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卫生厅、中山大学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第二条 全中心各部门及各级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院的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及常规。第三条 本预案由中心医务质控科负责监督组织实施。第二章 医疗事故防范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中心设置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组 长:林桐榆副组长:陈 明 覃惠英组 员:彭望清 曹卡加 张晓薇 符立梧 廖雄泉 郭朱明 李丽蓉 邓小武 刘孟忠张 诠 陈忠平 黄慧强 黄红兵 余伟平秘 书:曾广基第五条 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质控科,具体组织实施医疗事故防范工作。第六条 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的职责(一) 医疗事故防范小组每季度开一次会,讨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