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庭审要领(上海高院)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包人的义务是按照发包人的要求, 完成指定的工程任务, 并交付给发包人; 发包人的义务是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并接收承包人完成的工程成果。从广义上讲,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等, 狭义的建设工程合同仅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法中规定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三种类型。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居多,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案件较少发生。一、庭前准备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通常事实复杂、证据繁多,审案工作量相对较大,因此,法官在庭前准备阶段不仅要完成审查管辖、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等程序上的工作,而且要进行证据交换和对证据初步质证,同时由于此类案件通常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工作,因此还需对当事人是否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鉴定申请、是否予以准许、 当事人未提出申请是否需要释明等问题均需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