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实施办法一、概念EPC总承包模式(又称交钥匙模式) ,是设计 - 采购- 施工( Engineering ,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一体化的承发包模式,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 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其首先由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然后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 勘察、采购和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 责,最终向业主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 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模式。EPC总承包模式是当前国际工程承包中一种被普遍采用的承包模式,也是在当前国内建筑市场中被我国政府和我国现行建筑法 积极倡导、 推广的一种承包模式。这种承包模式已经在众多房地产开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中 被采用。二、特点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FIDIC)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 ( 99 年版)国际工程承包通用合同范本,EPC总承包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