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眉第 一 章 建 筑 材 料 燃 烧 性 能 及 分 级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防火安全,很多国家均建立了自己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我国从 1985 年起启动了对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体系及相关试验方法的研究, 并于 1987 年首次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 GB 8624 87 ),同时还制定了相关的试验方法标准。经过多年的实践,该标准对我国防火规范的贯彻实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根据现行版本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 2012 )本节将对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相关内容进行介绍。一、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随着火灾科学和消防工程学科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材料及制品燃烧特性的内涵也从单纯的火焰传播和蔓延,扩展到了材料的综合燃烧特性和火灾危险性,包括燃烧热释放速率、燃烧热释放量、燃烧烟密度和燃烧生成物毒性等参数。国外(欧盟)在火灾科学基础理论发展的基础上,建立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相关分级体系,分为A1 、A2 、B、C 、D 、E、F 七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