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7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安办2016103号) 要求,全面排查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原料和产品均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一般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含加油站,无储存设施的企业除外)(以下简称企业)。第三条根据企业固有风险大小、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管理现状,采用风险矩阵评价方法,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分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的严重性,综合评定企业的安全风险等级。第四条 企业依据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取值标准(附件1),自行评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