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分项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发包人):荆州城建集团公司三丰鼎城项目部乙方(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分项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三丰鼎城3# 、 4# 楼工程地点:仙桃大道与丝宝路交汇处建筑面积:约 6000 平方米结构型式:框剪结构,地上五 层二、承包内容及方式1、本工程外脚手架搭拆、挂安全网、钢丝网、兜网、四口及临边防护、施工物料提升机、人货电梯及吊蓝平台搭拆、楼层卸料平台搭设、宣传标语。2、包工包料(安全网甲方提供) 、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乙方自备小型工具、安全劳保用品。4、乙方进场的钢管、 扣件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按要求刷好油漆后方可使用;所有材料到场后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三、工期要求总工期至 2011 年 10 月 31 日止。搭设:与主体工程同步;拆除:外装饰工程完工后。四、质量要求1、按照 JGJ5999 标准范围结合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