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瓶山镇中心学校 教学设施设备管理规定为规范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发挥教育资源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一、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包括: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教学仪 器设备、图书资料以及开展教学活动所需的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二、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严格执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的原则。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各学校负责本校的教学设施设备的具体管理和使用。新任校长到任时,教育局与其签订 学校教学设施设备管理责任状;校长到任后, 要与学校相关人员签订 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使用责任状。三、学校要将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学校领导和教学设施设备管理、 使用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熟悉业务,保证人员相对稳定。四、教学设施设备的购置要有计划。万元以上设施设备的购置要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严格遵守各项审批、采购管理程序。五、学校要加强教师教学设施设备应用能力培训,注重教学设施设备的应用研究,不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