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管理制度为规范合同结算管理,确保结算的及时、公平、准确,及时反映项目实际成本,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一)所有设计类合同结算、工程类合同结算(包含建安工程、装饰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环境配套工程、智能化工程及非政府性收费的区内管网设备工程),均需执行本管理制度,同时上报集团运营中心审核。(二)所有合同结算时必须遵循原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严禁出现与结算原则违背的现象。(三)所有结算均需逐级审批签字后方能生效,结算金额需公司运营部及时反映到合同台帐及动态成本中。(四)工程类结算(或工程类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原则上由项目公司完成,若项目公司需要委托咨询公司完成的,项目公司要提出申请,说明原因,报集团运营中心审批。(五)所有需要结算外审的委托,由集团运营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第二条 职责(一)项目公司1、 合同主办部门负责汇总并确认合同结算资料,确保结算资料的真实准确;2、 运营部负责编制公司合同结算月度计划,报送集团运营中心成本管理部登记备案;3、 运营部负责审核结算资料、确定结算价款,并对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