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压桩工程分包合同总包方:(甲方)分包方:(乙方)鉴证方:(丙方)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合同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 经双方协商,对阜阳市国宝1 号院桩基础工程施工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名称 :阜阳市国宝1 号院桩基础工程第二条工程地点 :阜阳市颍泉区太和路东侧第三条工程范围 、总量 : PHC500-AB-100管桩约十万米,最终以实际施工量为准。第四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第五条工程造价: 管桩综合单价为225 元/米,包含管桩施工的所有费用(管桩材料费、人工机械费、水电费、辅材、机械进出场运输及安拆费、5 米以内空桩送桩费、税金 及综合保险等) ,如若需要打引孔,引孔单项的综合单价(含人工机械、机械进出场、综合管理和税票等)为15 元/米。第六条工期: 依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开工日期以甲方场地具备机械进场条件,并具备“三通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