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 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 办公厅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应当遵守本细则。本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 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本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第三条 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 差异化经营的原则, 有序发展网约车。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第四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市网约车管理工.作。市出租客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