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供电所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实施办法1 、目的1.1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完成我所安全生产目标和落实各人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安全职责,强化安全管理的制约和激励机制,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所目前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细则。2 、违章考核与处罚2.1 被局安全监察部查出违章记分与处罚严格按安全监察部处罚决定执行。2.2 被所查出违章记分与处罚按以下执行:2.2.1 对主要责任违章罚款,违章记分每1 分罚 50 元;2.2.2 对次要责任违章罚款,违章记分每1 分罚 25 元;2.2.3 对违章所在班组班、组长罚款,违章记分每分罚25 元;2.2.4 在一个月周期内,对连续两次及以上被查出违章记分的班组长处以扣 200 元经济处罚;被所查出违章记分的班组长处以扣100 元经济处罚;违章记分三次及以上对所长处以扣200 元经济处罚。2.2.5 责任区根据有关规定执行。有争议时由所业务会议或上报上级确定。3 、违章记分标准,除以下规定外,参照分公司有关新的违章记分标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