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根据我国广大农村现状及技术条件,抽取具有代表性的县和监测点,建立监测网。主要目标是:1. 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类型、取水方式、分类覆盖人口及其变化;2. 掌握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及其变化。二、监测范围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覆盖全国31 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监测县 / 点的选择(一)监测县的选择原则1. 以涵盖农业人口的县 (市、区)(以下统称县) 作为抽样整体。2. 在考虑代表性的原则下,采用分层随机的方式选取监测县。3. 所选的监测县综合起来要能代表本省的水源类型、供水方式及水质状况。4. 尽可能与国家级疾病监测县一致。(二)监测点的选择选取监测县后,采用分层随机的方式选择监测点。(三)样本量1. 监测县数:在全国31 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取不少于 25%的县作为监测县;县数较少的省份应酌情增加监测县, 且不得少于 10 个县。2. 监测点数:每个监测县的监测点不少于20 个。请各省爱卫办将本省水质卫生监测任务详细布点计划(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