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物业管理临时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物业管理临时规约, 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规 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物业管理临时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物业管理临时规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物业管理临时规约内容的认可。第三条本物业管理临时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 XX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物业管理临时规约一致。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座落位置: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 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