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市名校投资公司与 B 县第二中学买卖学校合作事宜谈判合同书甲方: B 县第二中学 乙方: A 市博雅名校投资公司范文.关于 B 县第二中学转让协议书甲方(出让方): B县第二中学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李昫(校长)乙方(受让方): A市名校投资公司法定或授权代表人:何雪晴(董事长)甲方为 B 县第二中学(以下简称学校) 的法定代表人(举办者) 。持有学校占地面积180 余亩,其中有办公楼1 幢,教学楼 3 幢,学生宿舍 4 幢,一个操场,大约留有170 亩空地,基础设施仅占不到10 亩。拥有初中、高中教学班35 个,在校学生 2500 余人,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 126 人,特级教师和全国模范教师2 人,省教坛新星14 人,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40 多人。现甲方自愿将其所持有的土地、师资力量、教学设备、学校的经营管理(办学资格)权以及甲方因投 资学校而享有的其他一切权利转让给乙方(上述权利以下统称 “总资产”)。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