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集体领导制度集体领导制度是党的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没,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重要体现。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本原则。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应该做到如下几点:要开好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要做好支部委员会的会前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后及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开会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支部委员会做出决议时,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员人数少,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决定,要召开支部委员大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决不能由支部书记一个人说了算。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并不否认支部委员的个人作用和责任。相反支部委员会在作出集体决定时,需要充分听取每个委员的的意见;所形成的决议,又需要每个委员分头落实。如果没有个人的分工负责,就会相互推委,为人负责。当然,个别负责是在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下分工负责,分工而不分家。这就要求每个委员要做好所分管的工作,又要对支部的全局负责,互相尊重,互相支持,通过自己的工作来加强集体领导。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正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