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珙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珙党廉领办20171号珙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情况的通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县属企事业单位:为全面了解人民群众对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程度,2016年11-12月,县纪委(监察局)委托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织开展了2016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测评情况(一)乡镇满意度(详情见附件1)全县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最高分71.83、最低分53.86、平均分62.97(以百分制计算),平均分较2016年上半年上升4.87。排名前三位的乡镇是观斗苗族乡、下罗镇、巡场镇;排名后三位的乡镇是沐滩镇、玉和苗族乡、洛表镇。(二)部门(单位)满意度(详情见附件2)县人民武装部、县总工会、县妇联等57个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达到90分以上;县畜牧水产局、县供销社等2个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在90分以下(以百分制计算)。排名后三位的部门是县教育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