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推进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责任分工,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市院要求,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狠抓工作规划和检察机关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以开展“作风建设年”为契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分工,强化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领导责任分工(一)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对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负总责。(二)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按分工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负主要责任。(三)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负主要责任,同时协助主管领导抓好落实。部门责任分工部门责任分工列在最前的为牵头部门。(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中央政策和上级院的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到实处。深入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