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有限公司标准编号XZ.01-2011版次A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管理规定实施日期2012 年 5 月 20 日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设备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办公用品、办公设施设备的管理内容与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办公用品、办公设施设备的使用、申请和报销等。2 职责行政部负责对办公用品、办公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各部门按照此管理规定配合开展办公用品、办公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3 管理内容及方法3.1 分类3.1.1 办公用品分为易耗品、耐用品、专用品(包括促销礼品、奖品等)、公用品。3.1.2 办公设施分为:办公设备与耗材、数码产品及配件、电脑整机及配件、通讯产品、电器和办公 家具。3.2 办公用品的管理3.2.1 办公用品的申请3.2.1.1 易耗品每月 25 日(如遇休假顺延)申请一次,各部门填写好办公用品申购表,由部门经理、行政部签字审核后,交行政部制定统一办公用品购置计划,并填写办公购置计划表。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领用,需经部门经理和行政部批准后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