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爆破作业许可行为, 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非军事目的的爆破作业,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爆破作业,是指利用炸药的爆炸能量对介质作功,以达到预定工程目标的活动。第三条国家对爆破作业实行许可制度。爆破作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活动。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爆破作业。第四条爆破作业单位分为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两类。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是指仅为本单位合法的矿产资源开采活动, 以及特种材料爆炸加工需要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单位。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是指从事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的单位。第五条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等条件,分为A 级、 B 级、 C 级、 D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