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一、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明目处,按时参加验证换证。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 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 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 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三、应当成立食品卫生管理组织, 有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工作。四、从业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保持个人卫生。五、坚持“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换洗工作衣帽) ,不留长指甲,上班不涂指甲油和不戴戒指。六、做好厨房内外环境卫生, 做到每餐一大扫除、 每天一清洗。七、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八、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和成品。九、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的标志,不得混放造成交叉污染。十、搞好食品防蝇、防尘、防腐、防鼠工作,搞好熟食操作间卫生, 冷荤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不得混放。十一、保持仓库、保管室卫生整洁,通风干燥,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