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业补贴的对象及条件1、对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 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在我省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2、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3、2014 年 1 月 1 日后,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方式创办的实体。农 村职业经理人,应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部门认定并正常持续经营。开办“网店”的应符合以下条件:(1) )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或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2) )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 咨询设计等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在校大学生应持续经营至毕业年度)。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 笔以上, 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等服务的,销售额度在2 万元以上,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4、创办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个体工商户除外),需提供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