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按职能部门立卷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项目档案管理,落实层级责任,保证各门 类、载体档案的案卷质量, 以达到档案管理规范化、 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要求,更好地为项目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档案法、企业档案工作规范 、中国交建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及集团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项目档案按由各职能部门立卷的原则,把各门类、载体档案收集、 整理和立卷的工作, 列入各职能部门的管理程序和职责范围;确保项目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第三条 项目档案实行分级综合管理, 项目日常业务和各部门形成的档案由各职能部门立卷后, 按地铁集团公司档案信息管理部门及哈尔滨城建档案馆要求统一管理。项目财务核算等形成的档案,由其专职(兼职配合)档案管理人员或办公室组织统一归档。第四条 收集、整理、立卷的各门类、载体档案,经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定后, 由该部门专兼职档案员按分级综合管理规定统一向档案信息中心移交。第五条 项目档案立卷范围包括管理类档案(泛指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