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国际新城商业顾问及招商代理合同委 托 方 : 联系地址:受托方: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联系地址:上海淮海中路381 号中环广场 20 楼邮编: 2000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其位于xx 国际新城(暂定名)提供商业顾问服务,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一、项目名称:二、项目体量:商业(零售)建筑面积约三、合作范围1. 商业顾问设计顾问:服务方式见条款七项目商业定位:服务方式见条款七2. 招商代理(目标如下)2012 年 4 月 30 日前:三家主力店意向合同签订;2012 年 6 月 30 日前: 12000 平方米主力店签订意向合同;2012 年 12 月 31 日前:所有主力店、次主力店累计20000 平方米签订意向合同。对于本项目招商,乙方将主要针对xx 国际新城的主力与次主力客户的招商服务,此类客户主要包括奢侈品、精品超市、知名品牌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