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电子教案管理办法(试行)为适应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发展要求,更好地发挥网络信息技术对教学工作的服务功能,提高备课的效率,本学期起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使用电子教案或书写稿教案。为规范电子备课形式,提高电子备课的实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 教师电子备课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率。在备课中应落实教学要求,实现教学目标,促进学生学习。2. 备课过程中,以教师个人解读教材为主,深钻教材,把握重点、难点, 体现课型特点,结合课程要求,针对教学目标和教学实际,参考、借鉴、整合校本教育资源、网络教育资源、远程教育资源,形成自己的教学案例。严禁直接照搬和盗用他人电子教案,否则视为不合格教案。电子教案要求备详案,至少提前一周备课,并打印出教案。3. 任课教师要根据本班学情及本人的教学风格做必要的修改和整理,每 课时教案教龄 5 年以下的教师(含 5 年)至少修改 1/2,教龄 5 年以上的教师至少修改 1/3 。修改内容用红色水笔写在页面右边空白处或修改在原文上。二次备课至少提前 3 天完成,备课内容应与原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