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业税收(房产税)(一)存在问题及难点1. 税收宣传难, 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对个人出租房屋行为申报纳税的相关税法宣传重视不够,宣传不多, 加上房屋租赁的纳税人群体多、 情况比较复杂, 有单位房屋出租、 私有房屋出租, 还有转租、 转让的, 因此税务部门要想将房屋租赁税收政策宣传到位, 让每一个房屋租赁的纳税人知晓税收政策,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2. 税源监控难。 房屋租赁行为既不需要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又不需要在房管部门或其他职能部门注册登记,只要租赁双方达成协议, 私下签订一张租赁合同就可现金交易,收入带有很大隐蔽性,造成税务机关底数不清。房屋租赁涉及面广、税源分散、周期短、变动性大,给税源监管带来了很大难度:一是产权所有人难以寻找。 有的产权所有人和房产不在同一个地方,有的是委托亲朋好友帮忙看管,代收房租, 查找产权所有人往往给税务机关带来了很大困难,对一些承租又转租的纳税人,要想找到他们更是难上加难。二是租赁关系难以确认。在税务机关征税时,租赁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