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材差调整实施细则为加强高速公路材差调整管理工作, 规范材差调整方法和程序, 确保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工期和投资,依据江苏省交通厅苏交质 200838号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价差调整及价格风险控制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细则”)。本细则适用于由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建设管理的宁杭二期、宁靖盐盐城北段、 宁宿徐盱眙南段和 2007年及之后开工建设的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且自 2007年4月1日后完成的工程量。一、材差调整管理的基本原则以“风险共担、实事求是、系统协调、有利工程”为原则,严格以工程合同 计量为基础, 依据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公布的调差材料价格,实事求是地反映材料价格涨落的基本规律,合理地调整合同中的材料正负差价。二、材差调整管理的职责分工1、材差调整工作的管理遵循分级负责、分工协作、互相监督、共同把关的 原则,宁杭二期、 宁靖盐盐城北段、 宁宿徐盱眙南段实行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高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