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报告书xxx 有限公司报告书一、总论前言: 20116 年 11 月 25 日,由 xxx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xxx 有限公司(以下称贵司)投资建设的 xxx 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工程签署了土建( 基础土方、结构、门窗、防火门等各种门、屋面、保温、地下室、公共部位的装饰装修等、室外附 属道路)、钢结构制作、安装;水电安装 含水、低压电、消防(含卷帘门)、 通风弱电、室外附属安装内容等,(不含电梯产品的采购及安装) 幕墙(含外铝合金门窗)等承包合同 ,该工程设计为现浇结构框架4 层、钢框 7 层、钢排架1 层,总建筑面积 14010 。合同工期为 244 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6 年 12 月 1 日至 2017 年 8 月 1 日,在施工合同签署后,我司按照合同相关内容于合同签订后次日即进场施工, 并搭设临时办公用房及生活设施, 临时道路及文明施工的必要设施设备,并加班加点在2016 年 12 月 10 完成所有临时设施施工内容。在此期间我方多次要求贵公司按照合同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