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修路合同发包方( 简称甲方 ):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包团溪镇组组通工程施工的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遵义市播州区团溪镇组组通。2、承包单价: 30.5 万元/ 公里。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4、 工程总量:暂定100 公里。二、合同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自2018 年 12 月 31 日 止 ,共 计 420 天 。除甲方书面确认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任何情况均不予顺延工期。前述工期中已包括法定节假日、现场勘查与其他施 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 临时规定、通告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该等因素不作为延长工 期的因素。本条款所规定的合同工期,是指合同内的工程通过竣工正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的时间。非约定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履行或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