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 报 表(学习班)项目名称 所在学科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2填 表 说 明一、本申报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不能空缺。项目名称表达要明确,专业针对性强,有创新点与新颖性;忌含糊、空泛。并要求打印上报,否则不予受理。二、申报内容要充分符合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四新”要求,具备先进性、实用性、创新性。技术要点应清晰明了,内容设置与题目应关联密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学科国际发展前沿;本学科国内发展前沿;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新进展;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具有省内领先水平,有显著效益的新技术、新方法;卫生管理理论与
2、实践的提高与应用。三、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承担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正高级职称、博士学位、获省级科技奖的主要完成人,授课人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应占 80%以上。专题讲座的主讲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四、申报程序:凡拟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单位,须填写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报市卫计局(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准,统一汇总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推荐。中央驻陕医疗卫生单位、省直属单位和省级与医药卫生相关的一级学会,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直接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推荐。非我省卫生系统所属的医疗卫生单位及各类协会,按所属系统辖区管理原则,经当地卫计局申报。五、学分授予标准:省级继续医学教育
3、项目,参加人员并考核合格者,按每 6 小时授予 1 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 2 学分;六、申报时间:每年 6 月 1 日25 日(申报下半年度) 、12 月 1 日25 日(申报下一年度)为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受理时限,逾期不再受理。七、获准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项目主办单位应在项目完成结束后一周内,将以下资料报送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项目举办通知 项目日程安排执行项目的情况汇报表、总结(含文字与声像教材、授课大纲)学分证明复印件 1 份 参加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如期未能举办完成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项目主办单位应书面阐明原因,否则今后将不再受理该单位的申报。八、 陕西省继续医学
4、教育项目申报表填写不完整、无授课教师本人签字(外地授课教师须出具同意函)不予受理。申报授课内容与实际授课内容出入较大,不予办理学分证明申领手续,同一单位授课人员不得超过课时 40%,公司人员不得参与授课。3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请表(学习班)项目名称 学习班项目所属学科 关键词项目承担人 职称 学位 年龄单 位、科室举办起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举 办 期 限 /期 天 教 学 学 时 期数 申 请学 分是否收费 是 否参 加 对 象 地点拟收费标准主办单位近三年与项目有关的工 作 概 况 (举办 学 习 班 情 况 、发表文章、科研活动)项目内容和关键技术简介项目水平在国内外的学术地位4教 学 安 排姓名 职称 所在单位 讲授/论文题目 学时数 授课教师签字主要教师申报单位意见联系人: 电话: 邮编: (公章)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公章)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