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一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应按其外墙勒角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 米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 2)度不足 2.20 米者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 米的部分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 米 至 2.1米的部位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净高不足1.2 米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二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维护结构的,应按其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不足 2.20 米者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三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 米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 米者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四多层建筑物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 米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 米至 2.1 米的部位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