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手续办理流程一、开工前手续办理1. 拟实施的建设项目报请区编审会或区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2. 区规划分局办理工程规划红线。3. 区发给委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4. 请具有资质的编制单位编制可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及正式施工图。5. 同步办理下列手续:区环保局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批 复、规划选址意见书、施工图审查及消防审查(土建)。6. 区国土分局办理用地预审意见,请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落实勘察、施工和监理中标 单位,进行工程报市质量监督站收站。7. 区发改委办理工程可行性批复。8. 区规划分局办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9. 请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区国土分局办理土地批文(土地已报批的工程)。10. 区规划分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11. 市墙改和节能办办理节能手续,公共建筑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安置房还需进行绿色建筑评审,办理绿色标识。(土建)。12. 市气象局办理工程防雷审查(土建)。13. 市人防办办理人防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