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建筑材料 / 设备认质核价管理办法为加强和规范本项目建设工程所涉材料 / 设备的认质核价管理工作, 确保所有的材料/ 设备的质量符合合同、 设计以及规范要求。 根据施工合同及相关管理规定, 结合重庆市巴南区三级甲等医院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参建各方共同遵照执行。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巴南区三级甲等医院建设项目的材料/ 设备采购。本办法所指的材料 / 设备为:(一)本项目所包含的土建、安装、装饰、市政、绿化等工程中需要认质核价的 材料/ 设备。(二)其他需要认质核价的材料/ 设备。3、实施细则3.1 职责划分1) 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文件准确填写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位、工程量、计划采购时间等相关内容提前30 天报送认质核价工作组。 认质核价工作组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预算编制单位共同派出人员组成。由于施工单位填写内容错误或不全造成的后果均由施工单位承担;材料/ 设备入场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进行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