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使用许可 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电梯使用许可2.办理单位: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3.办理窗口:市政府政务中心市质监局窗口4.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5.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7.窗口电话:869248318.投诉电话:86924837二、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2月19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3.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2000年6月27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务会议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公布,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4.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6月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8次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