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申请审批的具体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申请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依据金沙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金沙县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管理办法(金府办【2019】128号)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可以参照本办法申请保障性住房(原则上本县户籍可租赁或购买,非本县户籍只可租赁)。申请保障性住房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主作为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申请人只限申请租赁或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一)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主要指人均月收入低于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相应保障标准的家庭)(二)新参加工作人员。(主要指新参加工作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三)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农村进城就业人员。(四)无住房家庭。(无住房家庭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我县无自有住房,包括自建私房、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市场运作建房、拆迁安置房、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的城镇居民家庭)(五)住房困难家庭。(主要指申请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