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备案办事指南(2021年2月)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本指南仅包括国内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不含国内船舶管理)备案受理机构:青岛市民中心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27号(青岛市民中心)四楼市级综合受理窗口Z0114窗口备案业务咨询电话:(0532)66209564业务备案说明1、 备案依据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2、 备案类型及时间 (一)设立登记备案:从事国内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应当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准予设立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二)事项变更备案:从事国内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者的名称、固定办公场所及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经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备案。3、 备案受理机构申请备案的企业应当到青岛市民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四、备案内容及企业应准备的材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