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为有效防范化解我市尾矿库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应急管理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西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着力提升全市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二)工作目标。自2020年起,在保证紧缺和战略性矿产矿山正常建设开发的前提下,全市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不再产生新的“头顶库”。到2022年底,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