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1年春季开学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为确保我省各级各类学校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我厅将组织开展开学督导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为加强统筹指导,成立开学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曹献坤副组长:潘惠丽、吕治国、邢孔政、黎岳南、周灵均、李燕仪、陶洪建、范敏成 员:厅机关各处(室、局)、省电化教育馆、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办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督导局,协调安排具体工作,汇总有关材料,印发督导检查通报等。二、督导时间和范围2021年2月22日至3月5日,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所辖学校、省属中职学校、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各高校依据具体开学时间在开学前后一周内进行。三、督导检查内容本次开学督导检查聚焦学校疫情防控、安全风险排查和开学常规工作三项重点内容进行(详见附件1)。四、督导检查方式(一)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通过学校自查、市县核查、省级抽查的方式,全面检视问题,认真整改落实。(二)开学后一周内,各市县教育行政和督导部门组织督导检查组全面核查本地区所辖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