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学校安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强化我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维护稳定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务院和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定本方案。第一章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法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强化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为师生创造安全、文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为海淀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学校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安全管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学校是安全工作的主体,区教委依法履行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责任。第二章 组织机构一、教委的安全工作包括消防安全、生产安全、治安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设施安全、施工安全、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等涉及到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的各个方面(以下简称安全工作)。二、区教委成立由教委主任任主任、主管副主任任副主任,教委有关科室和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教委安全工作委员会。安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三、教委安全工作委员会设立交通安全委员会、食品卫生安全委员会、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