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名称:药品零售企业许可核发事项分类:行政许可办理方式:限时办结件服务对象:企业受理部门: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办受理地点:县政府服务中心三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电话:0437-6208031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收费依据:无审批程序:受理审查决定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五条、第九条。申报材料: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营业场所、仓储设施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4.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5.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声明;6.拟经营药品的范围;7.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在线链接:无监督电话:0437-631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