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居民身份证办理_省内异地换领、补领。二、事项编码三、权利类型公共服务四、办理依据 关于认真做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公治20151008号)、关于积极推进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按时全面落地的通知(公治明发2017280号)、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十条准则、贵州省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五、受理机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政务中心)。六、法定时限及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为60日,省公安厅承诺时限为18个工作日。七、受理时间工作日八、申请条件 离开户籍地、跨区(县)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人员9、 禁止性要求 不予受理的情形: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