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核(含方案调整)办事指南1.事项名称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核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审核意见及附图、附件;有效期:一年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审核,可据此申请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4.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5.审批条件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2、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3、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相协调;4、满足环保、通讯、能源、安全和综合防灾等要求;5、满足风景名胜、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6、已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完善;7、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6.申请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同一建设单位,同一建设项目已提供此项资料的可免原件)(1)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1份;(2)企业的,提供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