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卫健委办事指南事项名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证事项类别:行政许可办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的通知。受理机构: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机构: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条件:1.经营场所需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2.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4.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当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申请材料: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1份);2.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通过证照共享系统获取)(1份);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原件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