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ZN-1100502000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简版)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月发布- 9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简版)一、受理范围申请内容: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申请。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德宏自贸区内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产品(包括市场监管总局发证的5类产品、省市场监管局发证的1类产品、省市场监管局委托下放德宏自贸区发证的4类产品,共10类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1)申请产品不需要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2)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生产许可的,经查实后,应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1年内企业再次申请同一列入目录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3)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生产许可被撤销后,3年内企业再次申请同一列入目录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