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退休手续办理办事指南事项名称正常退休手续办理事项类别公共服务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劳社2001362号)第一条第(一)款:国家法定的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第一条第(六)款:职工出生年月的认定,实行居民(公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原则上以本人档案中招工(干)登记表、军人入伍登记表、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表等最先记载的时间为准。第一条第(七)款: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按其退休前的岗位确定,其中,女干部退休前在工人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年满50周岁退休;女工人退休前在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按年满55周岁退休。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