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18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925号),决定继续开展政府财务报告试点工作,我市为试点省市。为做好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及重要意义推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财政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制度保障,对于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按照财政部编制文件要求,我市今年将继续全面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改革,财务报告试编范围由各区(市)政府部门延伸至所有乡镇及街道办事处,部分区(市)财政局还需试编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即合并编制本地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市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建立。二、工作内容(一)各级政府部门编制2018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的主体范围、资金范围均与部门决算一致。各单位要以财政部印发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编制办法)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