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系统使用承诺书开平市住建局:本单位及从业人员已符合江门市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系统使用条件,现向贵局申请入网并承诺如下:1、 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国家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2、 遵守国家和本市存量房交易管理规定,恪守诚信和公平交易原则,维护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遵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发改委和人保部8号令)、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等文件规定,杜绝下列有违诚信的行为: (一)提交伪造、虚假的入网申请认证文件; (二)未经业主同意,违规发布或修改房源信息; (三)未经委托方或买卖双方同意,擅自签订、修改或撤销广东省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和江门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为委托方或买卖双方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