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二 江津区中心医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项目规范内容考核评分标准(以100分为准,扣完为止)扣分(说明扣分原因)原材料来源及质量保证1.配送公司向医院职工食堂提供符合品相及规格要求的优质、新鲜货物。必须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或地点进货,有相关品牌合作协议及资质证明材料等文件。产品证件(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检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齐全。原材料验收时质量不符合要求,配送公司无条件重新更换货物,更换后仍不符合要求,每出现一次,扣10分;影响医院职工食堂正常开餐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出现一次,扣15分,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处罚。预包装产品及散装货品验货时,如未达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产品,每发现一次,扣10分,并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处罚。2.各类货物包装符合国家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737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18406农产品安全质量的规定和卫生要求,有注册商标和QS标志等,散装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等。3.配送公司须按医院的要求,对其供应配送的货物和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