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村级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使用财政资金加快村级经济发展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效支撑、是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保障。现将当前实施的村级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说明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概况村级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由张家港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牵头市财政局、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实施。市委农工办是主管全市农村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是在市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宣传、贯彻、落实党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好土地承包、“三大合作”改革、新农村建设、薄弱村帮扶、农村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指导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张家港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最近三年内无任何财会违规行为。根据张委办201610号关于加快“十三五”期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要求,村级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有以下内容:实施专项补助。对30个市级相对一般村新增物业项目,给与项目实际总投资35%的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为250万元(项目正式实施时,可由项目实施单位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市财政拨付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