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一)“事证第号”,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编号。(二)“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全部名称,不得简化;加盖事业单位的行政公章。(三)“法定代表人”,由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四)“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的当日日期。(五)“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全称;有两个以上名称的,次要的名称加括号。(六)“注销理由”,指申请注销登记的原因及依据,根据本操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列举的注销登记的情况,属于哪一种就填哪一种。“注销理由”必须填写审批机关或举办单位决定撤销的文件名称和文号或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解散的文件名称和文号。(七)“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指清算组织负贵人填写清算组织对申请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的清算结论,一般填写清算报告简要情况,是否还存在未结的债权、债务、法律诉讼及承担人,由清算组织负责人亲笔签名,标明日期。(八)“举办单位意见”,由举办单位的主管领导签署“同意注销”的意见,亲笔签名,标明日期,加盖举办单位的行政公章。